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分层、分类为工程技术人才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完善了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评价方式。

        工程系列是29个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专业领域广,涵盖信息技术、电子电气、机械制造、生物医药、建筑施工、水利水务、环境保护、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的100多个评价专业;覆盖人群范围大,目前全市每年有5万余人申报,均为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工程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明确,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级,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为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工程技术人才提供评价服务。《实施办法》首次将工程技术人才分为研究设计型、应用实践型和成果转化服务型3类。

        《实施办法》明确,本市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绿色渠道。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才,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申报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本市还将不断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强化大数据应用,突出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推行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查询验证等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