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发地市场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加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疫情防控督导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药店疫情防控措施督导力度,完善发热类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强化信息传导,明晰消杀标准。要求药店每日开窗通风,营业场所每日定时清洁和消毒,消毒次数各企业根据使用消毒剂的有效时长以及造成再污染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做好消毒记录,明确记载消毒日期、消毒时间、消毒执行人等内容,消毒过程留存备查。

          推进售药登记,强化数据分析。要求药店在店内明示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须进行登记的规定,积极引导发热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要求各药店继续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做好到店人员测温、验码服务,对于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查验身份信息并实名登记。通过对购药人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病源情况、排除潜在隐患,落实疫情“早发现”的要求,同时强化数据分析,通过对全区购药人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潜在风险区域或群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明确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落实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药店药学服务人员向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详细询问购买用途,服用人员近期行踪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