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管中心收到证监会批复函,获准发行不超过200亿元的储架式公司债,成为适用于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政策的发行人。这是继企业获批银行间储架发行资质后的又一成果。

        储架式公司债是2018年上交所推出的针对债券发行人实行分层分类管理的制度安排,企业可在有效期内一次注册,多次发行,主要为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且已在债券市场多次开展融资的优质企业提供资质认定。2018年7月和9月,国管中心先后纳入上交所和深交所首批储架式公司债发行人白名单,成为全国首批获得银行间和交易所储架发行双资质的企业。

        此次注册储架式公司债是在新证券法全面推行公司债券注册制,国管中心积极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制的新形势下的创新探索。在各机构的密切配合下,从项目立项、材料撰写申报、反馈封卷,到取得批复仅用时22个工作日,高质高效完成申报工作,充分体现了证监会和上交所对国管中心运营发展质量和信用资质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国管中心将积极构建“双赛道”融资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储备优质融资资源,为国管中心谋划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助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有资本运营能力提供坚实资金保障。